学院学生骨干考核办法

责任编辑:终审:单宝成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463

为了加强学生骨干工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生骨干责任感与危机感,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打造我院优秀学生骨干队伍,完善我院学生骨干建设体系。应用科技学院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德才兼备,品学兼具的原则

对学生骨干进行考评,遵循德才兼备,品学兼具的原则,所谓“德”和“品”就是指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修为;所谓“才”和“学”指学生骨干的工作能力、执行能力和学习能力。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学生骨干的考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摒弃个人好恶恩怨,不能因偏见私见影响考评,确保考评的公正性。

3、立体考核,全面考评制度的原则

全面考评的原则,对学生骨干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考评,包括老师对学生骨干的评价,学生骨干之间的互评,普通学生对学干的评价。

4、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原则

对那些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管理组织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优秀学生骨干,给予广阔的施展能力的平台,形成一种长效激励机制。对于工作能力欠佳、工作态度较差、工作作风败坏、没有责任心的学生骨干进行中期调整,及时选拔有能力的同学弥补该职位,优化学生骨干整体队伍。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执行学院工作的方针政策、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能够及时的将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到学院上来,积极负责的提出建设性意见。

7、工作主动积极,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8、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学习成绩优良。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学生骨干考核采取打分分级制度,总分100分,根据考核细则算分,把学生骨干的最后得分按分数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表: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85

 ≥75

 ≥60

60


考核细则规定如下:

1、所承担(或参与)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50分)

50-40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本职工作,无失误;出色完成阶段性任务,效果很好,同学评价很高。

40-30分: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有小失误但无不良影响;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效果不错,同学们反映可以。

30-20分:基本完成任务,有失误;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效果平平,同学反映不佳。

20-10分:勉强完成任务,时间或质量上有拖延或敷衍。

10-0分: 不能完成任务。

2、骨干示范作用考核(30分)

1)宿舍卫生被通报者,一次减1

2)不注意形象,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学院、学生骨干形象、名誉者,视情节减35分;

3)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每门减1分;

4)所在宿舍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加

5)学生骨干在各项课外比赛中获奖,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系)级加1分;

3、考勤情况考核(20分)

1)校、院召开的各类会议及开展的各项活动,各部门按规定须参加的人员都应准时到达会场并到组织部负责人处签到。

2)校、院级各种会议或活动及学生骨干应到者迟到(5分钟内)一次者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4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

3)有病假、事假、公假须本人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递交请假条,由本部门负责人转报办公室记录;各部门部长请假须报分管管理层批准并递交请假条,由分管主席报办公室记录。(病假、事假、经批准不扣分)

(四)奖惩措施

考评子项目中80%为优秀,且最低为良好的视为“优秀”;50%为优秀,且最低为良好的视为“良好”;出现任一不合格子项的视为“不合格”;其余情况视为“合格”。

学院将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初对上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建议每学年的校、院优秀学生骨干从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生骨干中选出。

对于等级为“合格”的学生骨干留用考察。

对于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生骨干,建议辞退。




应用科技学院团委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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