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指明了改革方向和目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夯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础,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当今世界,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一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市场循环,疏通堵点卡点,可以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国内供需有效对接,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丰富供给能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运行效率、开放程度、监管体制等都要与之相匹配,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并持续增强发展内在动力。三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就是要推动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高标准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而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有力地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客观认识当前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对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市场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必须尽快补上。一是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增强,市场准入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公平竞争制度刚性约束有待加强,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需健全完善。二是要素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深化。科学严格保护和高效合理利用土地的界限需进一步厘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加强,有关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规则有待健全。三是市场环境和质量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政策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基础设施“硬联通”和信息、标准等“软衔接”不够,影响市场流通效率。四是监管效能要进一步提升。一些领域和地区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问题。
第三,认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一是不断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增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二是深入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界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三是加快改善市场环境和质量。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制定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的规定和做法。建设高水平商品和服务市场,推动市场高标准联通。四是全面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为什么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一,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厘清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边界,用制度来保障主体对客体的既是法定又是排他专属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益,才能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建立对市场的稳定预期。实施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第二,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市场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加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些重大涉产权案件进行再审,开展涉产权保护法规文件清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但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产权保护制度有待不断完善,市场准入仍存隐性壁垒,公平竞争审查刚性不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仍需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监管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要前提。
一是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和各种数据等新型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居民财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重点是要实现“四个一”:“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一单尽列原则将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清理取消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准入门槛和地方自行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建立实时调整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一目了然,一网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力度。“一案一核,效能评估”。建立违背清单典型案例归集通报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三是健全透明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推动建立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健全反垄断调查和审查制度,健全竞争执法与宏观经济部门、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执法的联动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机制。推进竞争规则领域制度型开放,推动全球平台经济监管治理合作,加强数据跨境流动治理、数据隐私保护等规则衔接,强化跨国反垄断案件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四是健全激励相容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依法依规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信用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这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中央银行为实现币值稳定、充分就业、金融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任务而设计和实施的现代货币政策框架、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的总和。准确理解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意义、内涵和任务,有利于在实践层面推进这一重要改革。
第一,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新时代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任务。
一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国家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在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下,中央银行对货币管理得好,就能够发挥出货币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反,如果管理不好,不是出现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就是发生信用收缩,甚至造成经济金融危机。二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需要以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为重要支撑,既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又防止发生严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推进。三是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应对国际金融体系变化的必然选择。国际上中央银行制度根据形势和实践变化,不断调整和充实新的内容,从向政府融资、管理货币,逐步发展到通过调节货币和利率维护币值稳定、重视充分就业、关注金融稳定和国际协调合作等。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要立足中国国情,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主动应对国际中央银行制度的演变和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
第二,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实现现代金融政策体系服务功能的需要。
一是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货币政策以币值稳定为首要目标,更加重视充分就业。中央银行要实现币值稳定目标,要以市场化方式对银行体系货币创造行为进行调控,保持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必须实行独立的中央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防止财政赤字货币化。二是建设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金融基础设施是中央银行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支撑,通过统筹规划金融业综合统计、反洗钱以及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境内外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中央银行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切实履行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健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责任进行严肃追究和惩戒。四是完善国际金融协调合作治理机制。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改革,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第三,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大任务。
一是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完善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匹配。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规则性和透明度,建立制度化的货币政策沟通机制,有效管理和引导预期。二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在宏观层面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以现代化的货币管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微观层面引入激励相容机制,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打通金融向实体经济的传导。三是建立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要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各类银行公平竞争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四是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建立多元、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五是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