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出的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鲜明特征,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人民既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权利,又充分享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既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通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等渠道表达诉求。因此,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堪称最广泛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因此,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真切切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为全体人民真真切切感知和认同的民主体系,堪称最真实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具有极大耦合力,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因此,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的实践优越性,堪称最管用的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其目标任务,也是其重要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必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如何理解完善协商民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必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各级人大在重大决策之前要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政府要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人民团体要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开展协商,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基层协商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要注重统筹各种协商渠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衔接配合。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加强政党协商,要完善协商的会议形式、约谈形式、书面沟通协商形式,完善民主党派提出建议制度,健全协商保障机制。开展人大协商,重点要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推进政府协商,要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增强协商的广泛性、针对性,完善协商机制。完善政协协商,要明确协商的主要内容,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加强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做好人民团体协商,要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协商。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重点地稳步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协商。要健全党和政府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
新时代新征程,要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广泛地凝聚智慧和力量。
为什么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政治参与主要在基层,最直观的当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义。这一重要部署,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创造性构建了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基层民主的建立和发展,实现了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保障了基层群众广泛、直接、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成为确保我国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有利于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有效推进了城乡社区治理。广大城乡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主协商,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民主决策,通过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实行民主管理,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社区)事务和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是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有利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必须进一步拓展便利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民主渠道,使群众的诉求表达更加充分、更加顺畅、更加直接、更加有效,更有利于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创新,从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不断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为基层民主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必须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更加广泛的村(居)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职工群众最了解所在单位、对本单位最有感情,在本单位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通过领导接待日、领导信箱、劳动关系协调恳谈会等方式直接听取职工群众诉求,通过民主管理制度让职工群众充分表达意见建议、积极献计献策、有序参与决策,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科学决策,有利于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人民群众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素质的锻炼、民主实践的操作,大都是在基层产生、发展并得到检验的。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拓展基层民主渠道,不断创新基层民主方式,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